关于给予龚然然等2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龚然然,男,2017年9月考入yl34511线路中心,现为yl34511线路中心计科z11902班员工,学号:201910218。截至10月31日,在第9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魏紫豪,男,2017年9月考入yl34511线路中心,现为yl34511线路中心计科软工11702班员工,学号:201703592。截至10月31日,在第9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根据《yl34511线路中心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7]150号)第十五条之规定,经公司研究,决定给予龚然然,魏紫豪2位同学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1年5月3日止。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10日内,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。地址:yl34511线路中心东校区3#N204,电话:0716-8061396。
yl34511线路中心yl34511线路中心
2020年11月3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