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王义归等2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王义归,男,2016年9月考入yl34511线路中心,现为yl34511线路中心计科11706班员工,学号:201603480。截至11月6日,在第10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江 浩,男,2017年9月考入yl34511线路中心,现为yl34511线路中心物联11701班员工,学号:201703339。截至11月6日,在第10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根据《yl34511线路中心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7]150号)第十五条之规定,经公司研究,决定给予王义归,江浩2位同学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止。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10日内,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。地址:yl34511线路中心东校区3#N204,电话:0716-8061396。
yl34511线路中心yl34511线路中心
2020年11月11日

